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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的通知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4-10-12 分类:法律法规
穗发改社〔2006〕58号,各区(县级市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 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业经市领导同意。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。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。 我市自实施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五”计划以来,各级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仪服务,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,取得了显著成绩,各项殡葬管理工作连续五年走在全省前列。从2001年开始,全市火化率连续五年保持100%;积极开展清理历史遗留坟专项工作,重点清理“三道两区”历史遗留坟,有效制止了乱埋乱葬行为,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;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和行风建设,殡葬行业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;葬法葬礼改革稳步推进,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办丧风尚进一步形成。但应当看到,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主要是:殡葬服务设施总体分布不够平衡,群众办丧不够方便;骨灰处理形式不够多样化,存在骨灰二次葬的隐患;殡葬执法经费投入和殡葬管理机构编制不足等。......

穗发改社〔2006〕58号


各区(县级市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
    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业经市领导同意。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。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。

     我市自实施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五”计划以来,各级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仪服务,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,取得了显著成绩,各项殡葬管理工作连续五年走在全省前列。从2001年开始,全市火化率连续五年保持100%;积极开展清理历史遗留坟专项工作,重点清理“三道两区”历史遗留坟,有效制止了乱埋乱葬行为,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;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和行风建设,殡葬行业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;葬法葬礼改革稳步推进,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办丧风尚进一步形成。但应当看到,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主要是:殡葬服务设施总体分布不够平衡,群众办丧不够方便;骨灰处理形式不够多样化,存在骨灰二次葬的隐患;殡葬执法经费投入和殡葬管理机构编制不足等。

   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,深化我市殡葬改革,在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五”计划》的基础上巩固、调整、创新和提高,万安园获广州市 十一五 期间殡葬管理先进单位 更好地规划未来五年(2006-2010年)我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总体思路、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,特制订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。

一、指导思想今后五年,我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响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,以人为本,依法行政,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葬行为,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,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,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,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。

二、基本任务今后五年,我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基本任务是:继续全面推行火化,巩固殡葬改革成果;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仪服务,满足群众合理的办丧需求;积极倡导文明、健康、科学、环保的办丧方式,大力推行骨灰多样化处理;深入宣传殡葬改革,革除封建丧葬陋习,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,引导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,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三、工作目标

(一)巩固火化率100%的成果。要进一步严格遗体火化管理,继续将其纳入各区、县级市政府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,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;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殡葬改革总目标的要求,坚持分类指导、分段实施、稳步推进的原则,巩固清坟工作成果,确保新坟不冒出来。

(二)合理规划全市殡葬服务设施。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未来人口发展数量、总体分布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,合理规划殡葬服务设施,适当预留殡葬发展用地,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,适应群众的合理办丧需要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市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的规模如下(详见附件):新建广州市第二革命公墓(暂定名:九龙公墓),占地面积约900亩,总投资13000万元;对广州市火葬场分三期进行总体改造,总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,总投资9500万元;积极落实规划用地,推进兴建广州市艺术墓园;在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新建一栋爱国主义教育中心;积极推进兴建两间中小型的国家等级殡仪馆,占地面积各80亩,总投资分别为8000万元;新建一栋经营性骨灰存放楼,占地面积约30亩,总投资为1800万元;适当增加若干个殡仪服务站点。

(三)加强骨灰安放管理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骨灰楼(堂)、骨灰安放地等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完善规章制度,规范服务价格,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做好骨灰安放工作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益性骨灰楼和骨灰安放地,一律不准进行营利性收费。加大对骨灰去向的跟踪管理,严密监控,堵塞漏洞,有效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。杜绝火化后骨灰乱埋乱葬现象的出现。

(四)加强殡葬行业管理。要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水平和殡仪服务质量,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,经营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。民政部门所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,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。要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的发展,严格审批兴建经营性公墓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新建的经营性墓地以及原有的经营性墓地,应按园林化、艺术型绿色生态墓地的要求进行规划、设计和建(改)造。开展优质殡仪服务和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,2008年,全市各殡仪馆均要达到国家等级殡仪馆水平。

(五)建立全市殡葬管理信息网络。要建立健全农村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,使殡葬管理监控工作重心下移。2006年上半年前要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,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。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可由村“两委”干部兼任,也可聘请专职人员担任。要加快建立全市殡葬管理信息网络和殡葬管理信息化服务系统,争取2007年底前建立全市各殡仪馆殡葬管理信息化服务系统,2008年底前建立各区、县级市殡葬管理信息化服务系统。

(六)倡导殡葬管理新风,深化葬礼改革。要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重,破除丧葬陋习,倡导文明、健康、科学、环保的办丧方式,推行骨灰还林、骨灰撒海等生态葬法,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办丧观念,积极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
四、主要措施

(一)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机制,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协调领导。各级政府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,建立健全各级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确保殡葬管理目标、任务的完成。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由政府领导,民政部门统一管理,财政、公安、卫生、工商、国土、规划、民族宗教、人事、宣传、物价、法制、侨务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协调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,形成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互相支持、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,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入发展。

(二)科学合理制定发展规划,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。各区、县级市政府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、任务,结合《广州市殡葬设施总体规划》的要求,并根据人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,重新制定本辖区的殡葬设施总体规划,科学合理地制定本辖区“十一五”期间的殡葬管理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(三)重新修订《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》,完善我市殡葬管理法规建设。要根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立足未来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需要,针对现阶段我市殡葬管理方面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重新修订完善《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》,及时调整和充实相关内容,使殡葬管理工作朝法制化、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。

(四)坚持依法行政,规范殡葬管理。要做到依法行政、科学行政、管好社会殡葬事务。要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,增强殡葬管理执法的综合效应,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殡葬行为。要继续抓好殡葬行业行风建设,加强殡仪馆、公墓和骨灰楼管理,规范殡仪服务行为,提高殡仪服务质量,树立文明礼貌、以人为本、服务大众的殡葬行业新风尚。

(五)理顺殡葬管理体制,保障殡葬执法经费。要理顺殡葬管理体制,完善殡葬执法机构的设置,落实殡葬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,明确殡葬执法队伍的管理权限。要将殡葬执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,保障殡葬工作正常运转和殡葬事业的发展。

(六)加强殡葬改革宣传,营造良好的社会和工作氛围。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,制定殡葬改革宣传方案,由民政部门牵头,市委宣传部、文明办等有关部门配合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,加强殡葬政策法规和成果的宣传,加强移风易俗和文明、健康、科学、环保的办丧方式的宣传,加强对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的宣传等。要把每年4月作为殡葬改革宣传月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使殡葬政策法规家喻户晓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,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、共同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。

(七)认真做好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验收工作,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重新修订《广州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》,把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作为推进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落实的有效手段,长期坚持下去。继续把殡葬管理目标作为评选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的条件之一,促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。各区、县级市政府要认真做好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,广州市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对各区、县级市完成殡葬管理目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,并通报考核结果。凡考核达标的单位,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,并给予区(县级市)长、分管副区(县级市)长、民政局长、民政分管副局长适当奖励;凡考核未达标的单位,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。五年规划任务完成后,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对全市贯彻实施《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情况进行总结,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